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简称新投资移民计划)于2024年重启,吸引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在港参与经营业务的人士来港居留。申请人须在香港投资于获许资产,并符合相关居留规定。
申请人须在香港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最少港币3,000万元,其中包括:
自2025年9月17日起,房地产(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物业)计入投资总额的上限,由港币1,000万元提高至港币1,500万元;其中住宅房地产计额上限维持港币1,000万元。住宅物业单一成交价门槛由港币5,000万元下调至港币3,000万元。
另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的早期优化措施,容许申请人透过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家控工具)或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实体持有获许投资资产。
申请人须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的净资产或净资本(2025年3月优化前须证明两年)。
以上为公开政策要点整理,投资类别、限额及审批要求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官方网站及香港特区政府最新公布为准。普来得国际可为您提供计划咨询与投资架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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